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2020-10-20 14:18:10 来源: 作者: 【 】 浏览:1540

各部门、科室:

为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在推动医院事业创新发展、走在前列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激励全院广大职工投身技术创新活动,根据省医务工会《关于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现组织申报全省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工作室申报人员范围

由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或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一线职工领衔创建。

二、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1.创新工作室带头人是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或者是具有高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的职工;

2.申报前2年内获得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包括全国和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以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或2项以上山东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全国系统性技术创新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

3.相关创新成果已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培养技术骨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创新工作室基本条件

1.标志明显:有工作室牌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标志;

2.场所固定: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

3.设施齐全: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器材工具、电脑网络、实验仪器等设施设备;

4.团队精干:带头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人员组成,形成知识、年龄结构和技术层级科学合理的创新工作团队;

5.职工参与:积极组织一线职工参与,培养技术骨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6.经费保障:所在单位要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7.成效明显:每年至少有1项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每两年至少有1-2项创新成果获得相关认定,并取得一定效益。

四、创新工作室评审和奖励

山东省医务工会负责考察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山东省医务工会研究审定后,发文公布并颁发“XXX劳模创新工作室”或“XXX创新工作室”牌匾。对山东省卫生计生系统“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省医务工会给予2万元的启动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工作室设备购置、项目研究和人才培养等。

五、申报材料和要求

请拟报名人员于10月27日(下周二)下班之前将推荐申报材料(附件1)、申报表(附件2)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工会邮箱(byfygh@bz.shandong.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

2.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3.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附件1-3.doc

 

 

工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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