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全省医务系统 “鲁卫工匠”的通知
2021-08-12 09:14: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1645

各部门、科室: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根据山东省医务工会委员会关于《第二届全省医务系统鲁卫工匠选树活动方案》的通知,现组织申报全省医务系统鲁卫工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名额

(一)选树范围:从事岗位操作的一线在职医务人员,力推大家专家,重推专才俊才,不受年龄、性别、学历、工作年限等方面限制。

(二)选树名额:在全省医务系统选树第二届鲁卫工匠名额不超过10人。以上限10人区分类别,临床类6人,医技类2人,护理类2人。

二、基本原则和标准条件

(一)基本原则:坚持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工匠人才,坚持面向一线技术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二)资格条件:“鲁卫工匠”应具有优秀品格,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技艺超群,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全省人民健康作出重要贡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关键技术,具备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运用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疑难病症,具备精细化操作能力。

2.善于攻坚技术难题,能够进行技术和技能创新,解决实际困难并取得突出实绩,为本单位、本行业做出突出贡献。

3.医德医风高尚,享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近五年来未发生医疗事故或其他不良事件。

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的第一完成人、在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获得省级以上技能比武竞赛特等奖等人员优先考虑。

三、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一)“鲁卫工匠”推荐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二)“鲁卫工匠”推荐人选主要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事迹材料应联系类别特点,突出本职岗位特色(见附件2)。

(三)展示个人技能操作、动手能力的视频材料(mp4格式,不低于720×480像素,时长不超过5分钟)。

(四)“鲁卫工匠”推荐人选政治过硬、医德高尚、高超技能、领军作用、突出贡献方面的证明材料。如:职务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竞赛获奖、创新成果和转化情况、所获荣誉和称号、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列出资料目录并整理制作成册)。

(五)以上所有材料在报送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刻录光盘)。请拟申报人员于9月8日(周三)下班之前将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工会邮箱(byfygh@bz.shandong.cn),将纸质版交工会办公室(北办公楼501),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组织申报全省医务系统“鲁卫工匠”的通知.docx

山东省医务工会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二届全省医务系统“鲁卫工匠”选树活动方案》的通知.docx

山东省医务工会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二届全省医务系统“鲁卫工匠”选树活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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